第(3/3)页 任明明抬手,看了眼皓腕上的小手表:“这都快一点了,你还没吃午饭?” “没呢。” “为什么让我请你?你是男人。” “我是男人不假,我让你请我,也是因为下一刻要被你当做垃圾桶来用了。算是提前收点利息。” 沈岳说着,抬手在任明明小脸上拧了下:“看看你这愁眉苦脸的小模样,好像死了老公似的。本老板一看,你就是满腹春、情无处发的哀怨,只能找我。” “去,去你的。朗朗乾坤下,动手动脚的干嘛啊?” 虽说已经几次,用最骄傲的那个啥,给这厮提供高级服务了,俩人关系也早就不再单纯,黑的一塌糊涂了,可在人来人往的公园门口,任明明还是不习惯和他做出这么亲密的动作。 却又偏偏特享受,在打开他的手后,任总心中瞬间就有了失落感。 “很滑,很嫩,很香,很像红焖羊肉。” 沈岳坏坏的笑着,抬手在鼻子下嗅了下:“说到红焖羊肉了,那就去那边的红焖羊肉馆吧。” 特高胶原蛋白的小脸,被这厮形容成红焖羊肉,任总很生气,抬起黑丝小脚就踢了过去。 沈岳没躲,反正一点都不疼。 他只是有些自豪,原本脾气暴躁,性格冲动的任明明,因为和他发生某些不可描述的关系后,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变。 能够把任明明这种原本的暴力警花,改变成现在的性、感都市丽人,换成任何一个男人,都会因此而自豪的。 尤其任总踢了他一脚后,又给了他个风情万种的小白眼,随即乖乖按照他的吩咐,转身袅袅婷婷的走向了几百米外的红焖羊肉馆。 虽说警服能给女人平添某种魅力,和小套裙、黑丝细高跟的组合相比起来,那就是不能当饭吃的味精。 女人,还是穿这种衣服养眼啊。 尤其任明明这种身材超级棒的。 每走一步,那浑圆的臀,就像随风摆动的垂柳,一波波的成熟风情,不要钱似的向外猛撒。 幸亏我岳哥是个真君子。 要是换成风中的阳光那种人,死死瞅着任总背影最多不超过十秒钟,就有可能嗷嗷叫着扑上去 幸亏任明明峨眉微皱,心事重重的样子,没有察觉出某破人的眼光,好像扫描器那样,在她身上来回的扫。 要不然,她走路时的动作,肯定会变形。 可能这家红焖羊肉馆,从来都没任总这个级别的都市丽人光临过,或者说老板今天心情特别好,反正端上来的特色菜,不但色香味俱全,尤其份量十足。 看着桌子上那堆羊骨,左手托着香腮只喝茶的任明明,想到了一种叫猪的动物。 不,这厮可能比猪还要能吃。 可是他却不喝酒。 好男人,一般都不喝酒的。 打了个饱嗝,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,沈岳说:“幸亏我脸皮厚。不然换个人,总是被你这样的超级大美女盯着看,估计能吃到鼻孔里去。” 任明明笑了下,没说话。 沈岳也没着急问她怎么了,目光从她的平胸上扫过:“今天休班?” 任明明纤细白皙的右手食指,在桌子上随便画着:“嗯。这些天一直在忙。很累,就想好好休息下。” “怪不得穿着如此动人。也幸亏你是母暴龙,不怕坏人纠缠。” 沈岳开始吹嘘:“不过,你再怎么可怕,不还是乖乖臣服于哥们的石榴裙下了?” 第(3/3)页